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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服务说明 是指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 (三)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四)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 (五)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和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六)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为职业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七)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申报材料
(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