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新产品2018年新产品变化 1、新产品技术鉴定结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新产品应有相应的发明专利(已授权); 3、软件申报企业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产品有软件著作权,在市场上已形成销售份额。 4、从2017年9月1日,省经信委不再受理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改为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即由研发单位组织专家召开新产品技术鉴定会,出具鉴定意见;然后再申报新产品认定。(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技术鉴定。) 5、新产品技术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是申报新产品的关键材料之一;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与合理、鉴定委员会专家的层次高低是企业能否通过新产品认定的重要依据。 新产品概念 (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发的产品。 (二)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产品。 (三)在结构、材质、工艺性能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 (四)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能替代进口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 地市及合肥市各区县资金扶持 政策奖励 1、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有效期3年。 2、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需要3个新产品,是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加分项。 3、新产品作为“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4、获得新产品认定后,“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可以直接进入。 5、申报安徽省新产品认定,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可以加分。 申报条件 注意: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申报时间 1、常年受理,一年认定四批。 2、每季度末月15号前,企业将申请材料和《安徽省新产品确认计划表》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 3、每季度第二个月底之前需要搞好省级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 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先生) 上一篇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一篇合肥市两创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