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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季度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的通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第二季度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文件要求,符合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的挂牌企业需在7月1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请符合文件中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的挂牌企业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申报,并请相关会员单位配合、支持。 二、申报条件 对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省财政给予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对首次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省财政按实际规模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单个企业不超过70万元。 以上项目申报通知及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6日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1 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