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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培育“隐形冠军”、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合肥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隐形冠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民营办〔2019〕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营办,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合肥市培育“隐形冠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5日



合肥市培育”隐形冠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与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中小企业走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助推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我市共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50户以上、市级500户以上,入库“隐形冠军”培育企业60户以上,打造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细分市场具有影响力的“隐形冠军” “行业小巨人”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成长培育。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户以上、市级50户以上,建立企业成长数据库,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企业成长为省内乃至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隐形冠军”和“行业小巨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和机器换人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大力推进产学研用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联合高校院所建立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企业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分阶段、分层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开展金融知识和上市辅导培训,建立重点融资支持企业名录库,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专门支持方案,开展一对一定向服务。积极发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信贷引导资金以及其他各类投资基金作用,助推企业发展。为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对在“新三板”、国内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科创板挂牌以及利用红筹、VIE等架构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鼓励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四)加强载体平台建设。依托全市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推进“专精特新”集聚发展。不断提高园区公共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工商一体化、项目申报、人才培训、法律财会、信息网络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每年培育4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开展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五)提升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支持企业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企业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继续争创一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年培育3家以上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断完善合肥市小微企业“1+13+X”服务平台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不断推进服务平台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各类功能。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七)培育“隐形冠军”企业。计划两年时间内在我市企业中遴选60户以上“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补。建立企业成长数据库,着力为入库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创业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对标诊断、企业上云等服务,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发挥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境外高端研修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中小企业生产、研发、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或互联网化应用。持续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开展“万家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带动1万家企业“上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九)推进企业融通发展。积极鼓励我市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分行业、分区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精彩安徽”宣传,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持续深化与全国知名高校合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多种类型中小企业培训,为企业提供精益制造、融资指导、管理提升等各项课程。积极组织全市中小企业参加省、市相关部门开展的重点培训项目。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 “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主动为企业服务,加大对县(市)区、开发区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和考核力度。

(二)强化政策支持。县(市)区、开发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将扶持本地区“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列入重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监测。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在我市树立一批中小企业发展的标杆和典型,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为路径、以“隐形冠军”为目标高质量发展。依托合肥市小微企业“1+13+X”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和完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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