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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下半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条款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综合〔2019〕185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下半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4日28日。县区在11月4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申报要求

2019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网站内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再将完善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初审部门。初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其中,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的,需将具体审核结果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经信局相关业务处室。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对上报材料审核,审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至局政策法规处。

三、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实施细则第3条: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50%;③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补助范围及时间: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资。每一项投资按合同、发票(不含税)、付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补助金额。一次性竣工验收的以发票时间为准,最早认定的发票为201711日以后发票,项目补助期2年。已预拨资金再验收的以预拨资金的申报材料确定发票补助期。

申报流程:①初审。项目属地的经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生产设备及厂房的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填写《工业投资“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3)。②评审。市经信局相关业务处室对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预拨资金进行概算,形成审核意见后提交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③预拨资金。由市财政局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将市级资金及配套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④检查验收。企业将项目验收考核材料经属地经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组织县(市)区、开发区等部门审查验收,并组织现场抽查。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扶持资金全额拨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若绩效目标完成不到70%,收回全部预拨资金;若绩效目标完成超过70%的,剩余补助资金不再拨付。

申报材料

(1)预拨过资金申请验收材料包括: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⑦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⑩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0551-63538569;

(2)一次性竣工直接申报补助材料包括: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工业投资“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3);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⑦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⑩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投资处 0551-63538569;

(二)实施细则第4条: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或续标方式确定高校及其它培训机构,完成约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并通过验收。

申报流程:①预拨资金。签订招投标任务合同书后,拨付标的金额的50%。②检查验收。培训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剩余补助资金不再拨付。

申报材料:

(1)申请预拨资金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招投标合同书;⑤“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2)申请验收资金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培训人员花名册;⑤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文件、图片等);⑥中标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⑦“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咨询电话:企业管理指导处 0551-63538805

(三)实施细则第5条: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按相应类别补助:①整生产线(包括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机器换人)、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20%的奖补;②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奖补;

补助范围及时间: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的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每一项设备投资按合同、发票(不含税)、付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补助金额。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补助期2年,申报有效发票为201761日以后的。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⑤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⑥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兑现需提供项目完工评价意见;⑦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聘第三方(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出具评估价;⑧“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咨询电话: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0551-63538569;

(四)实施细则第6条: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化示范等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的项目:①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②当年认定的国家级“质量标杆”工业企业;③当年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化示范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396;

2.工业设计奖励。

(1)工业设计大奖产品产业化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获得红点奖、IF奖、G-Mark奖、IDEA奖、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设计公司;②获奖产品已产业化并新增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③资金总量控制,按获奖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补助。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获奖者身份证;④获奖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销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或2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⑥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396;

(2)工业设计金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红点至尊奖、IF设计奖金奖、G-Mark奖TOP100、IDEA奖金奖、红星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工业设计公司。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获奖者身份证;④国家级或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396;

3.技术改造对标诊断服务。

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免费开展技术改造对标诊断。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⑤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⑥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⑦专家出具的对标诊断报告评价分级意见;⑧对标诊断活动总结报告;⑨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技改对标咨询电话:投资处 0551-63538569;

4.企业标准化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制定盾构机、叉车、挖掘机、摊铺机机电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再制造相关的排名前三推荐性行业标准、排名第一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标准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节能处 0551-63538803;

(五)实施细则第8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

申报条件:上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且未获得省首台(套)资金奖励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省级及以上认定有关文件;⑤申报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时提供的销售发票;⑥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装备工业处 0551-63538578;

2.智能家电(家居)技术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度在我市生产并通过《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GB/T 28219-2011》评价认证的智能家电产品,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或上年度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28219-2018)》、《智能家电系统互联互操作评价技术指南(T/CAS 290-2017)》评价认证的智能家居系统。②申报的项目未享受省政策奖补。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评价认证文件或证书;⑤智能家电的需提供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的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及生产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⑥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消费品工业处 0551-63538579;

3.服务型制造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一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含工业企业、项目和平台)或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含工业企业和平台);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科技处 0551-63538396;

4.国家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包括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项目获得国家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包括部门预算资金)的文件或国家下达的资金材料复印件;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政策法规处 0551-63538816;

5.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奖励。

(1)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奖励

申报条件:对当年新药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批件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III期临床试验方案的会议纪要、III期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医药产业处 0551-63538802;

(2)国家三类医疗器械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度获得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且单个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或2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医药产业处 0551-63538802;

(3)国家级一类、二类新药注册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国家级一类、二类新药注册证书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国家药品注册批文、国家级一类、二类新药注册证书;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医药产业处 0551-63538802;

6.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度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基地称号的;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获得国家认定的文件或者证书;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电子信息处 0551-63538780;

(六)实施细则第10条: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1.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②该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奖励。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证书;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工业互联网处 0551-63538782;

2.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②该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奖励。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装备工业处 0551-63538578;

(七)实施细则第11条(2):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发展。

申报条件:①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②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批准认定文件(公告文件);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经济运行处 0551-63538560;

(八)实施细则第12条: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

1. 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的文件或证书;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消费品工业处 0551-63538579;

2.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已经列入市级食品生产加工示范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盐业与食品处 0551-63538720;

(九)实施细则第14条(2):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认定的工信部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2018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②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证书或文件;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民营经济发展处 0551-63537877;

(十)实施细则第16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百强的前50强工业企业、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及明细表。⑤当年省民营企业百强的前5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认定文件。⑥企业合法经营的真实性声明;⑦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民营经济发展处 0551-63537877;

(十一)实施细则第17条(2):企业平台基地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国家认定文件或证书;⑤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0551-63537875;

(十二)实施细则第18条:开发园区奖励。

申报条件:①新入驻我市开发园区(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聚集区)的工业投资项目对于工业投资项目的认定,依据市(县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或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等立项审批职能部门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②限缴费目录中的15项收费项目(附件11)。

申报流程:实行园区代理制,由园区代理部门统一申报,园区代理部门由各开发园区自行确定并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

①审核。由项目属地的园区代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核实票据原件真实性,填制《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缴费补助汇总表》,报市经信局复审。②资金兑付。缴入县区级的收费,由县区级出台办法及时兑现政策,兑付后报市经信局备案;缴入市级的收费,由市级审核后等额予以兑付;缴入省级以上的收费,待市级审核后,由市级和县区级各兑付50%。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收费登记单》(供参考,附件12);③《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缴费补助汇总表》(附件13);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市(县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⑥一般缴款书收据复印件;⑦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9 )。

咨询电话:政策法规处 0551-63538816。

四、申报要求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附件: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 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3.工业投资“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4.“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5.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6.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15项缴费项目

 7.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收费登记单(参考)

  8.合肥市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缴费补助汇总表

 9.2019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附件1-9.doc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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