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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两创产品一、合肥市两创产品定义 一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自主技术创新产品;二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并首次投向市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首创型产品。 申报流程:两创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城乡建委、公管局、重点局、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开展两创产品申报、评审、发布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两创产品实行目录管理,设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两类。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经认定的两创产品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在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产品和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产品应符合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和合肥市产业发展方向; 2.由申报主体生产,产品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优势比较突出,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广阔; 3.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质量标准,符合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二)申请进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单位应同时符合条件: 1.自主技术创新产品申请单位是指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首创型产品申请单位是指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的小微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无严重违约、未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 4.依法在合肥区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3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备注:凡列入省级及以上新产品、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直接进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两创产品”,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查验企业原件与复印件,并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市经信委。 2.专家评审:市经信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进行分行业汇总,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城乡建委、公管局、重点局、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召开联合会审会,提出评审认定初步名单。 3.媒体公示:将综合评审认定的“两创产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产品,由市经信委纪检部门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投诉人反馈。 4.公布目录: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市经信委牵头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公布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 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