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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9年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省江北集中区产发部,经开区、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芜经信技术〔2019〕8号),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局将开展2019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凡在芜湖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企业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针对企业员工,制定具体信息化培训方案,并有效实施。 (三)企业信息系统以应用为导向,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在本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以及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认定程序 1.由县(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原则上以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库企业为主),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局,申报材料一式3份。 2.我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请各县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于4月5日前完成申报。 4、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无需申报。 联系人:市经信局投资科 王卉;电话:3839078; 电子邮箱:jsk3839078 @163.com。 附件:1、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芜湖市智能工厂申报书 3、芜湖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4、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及评分细则 5、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点击链接: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