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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29


 

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844号)等文件精神,优化整合各部门创业资源,激发各类群体创业热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业集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82020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4万个以上,带动就业12万人以上;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累计建设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0个以上,集聚创客5000人次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亿元以上;促进大学生等青年创业3000人以上;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进一步改进,创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提升八大工程

(一)提升创客逐梦工程,推进创新创意成果转化。优化众创空间布局,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促进众创空间科学化、多元化发展。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打造一批低成本、全要素、便捷化、环境优、品牌好的众创空间。加快建设一批初创企业和服务机构集聚度高、活跃度高、协同性强、辐射力强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质监局等)

(二)提升创业领航工程,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深化在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扩展对象范围,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模式,规范培训机构发展,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和素质。针对创业不同群体、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每人1001300元的标准,将培训补贴按时发放到位。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招募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市级创业服务专家团、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辅导,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创业导师师资库规模达100人以上。加强创业人才培养,建设创业示范大学、创业示范学院34所,探索建立创业智库或创业研究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教育培训,打造全链条创业人才培养载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团市委等)

(三)提升创业筑巢工程,解决创业主体场地问题。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工商注册、融资服务、人才对接、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初创企业孵化成功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6个,给予每个园区120万元资金补助。依托蚌埠青年创业园,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青年群体创办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动漫设计、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落实农民工创业园、民营孵化基地补贴、奖补等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力军作用,整合、提升、完善一批公共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社会各界整合资源发展各类创业平台。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截止2020年末,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动态保持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林委、团市委等)

(四)提升融资畅通工程,提高创业者贷款可获得性。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核心政策作用,优选贷款项目,重点解决大学生、去产能失业人员、精准扶贫对象个体自主创业项目初期资金困难问题,将网络创业、灵活就业劳动者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提高贷款扶持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贷款项目确定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稳妥开展“社保贷”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银行可根据企业参保缴费的信用情况,提供不超过20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信用贷款。改进风险防控,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动产、供应链融资等创新业务,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金融办、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团市委等)

(五)提升青年创业工程,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载体,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实现在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全覆盖,确保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鼓励高校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引导大学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领域自主创业,提升创业层次和质量。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鼓励创建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培育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项目,打造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精品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或奖励,引领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创新活动。加强青年创业典型选树,积极争评“安徽青年创业奖”。开展优秀项目评审、深度培训、创业大赛等活动,每年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20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

(六)提升高端人才创业工程,鼓励精英人士创业创新。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市内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工作。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加大对留学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对入选的优秀项目和创业企业给予53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助。积极创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

(七)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科学确定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方向,提高创业质量和效益。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由就业补助资金根据绩效对其重点就业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开展“孔雀计划”活动,引导在外省、外市的农民工、企业家等返乡就业创业,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农林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振兴传统工艺等领域创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委、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等

(八)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工程,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坚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支持结合实际再给予特殊优惠优待。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退役士兵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把退役士兵作为创业培训重点对象,开展线上线下创业培训,开设远程公益培训课程。探索建设创业示范大学退役士兵分院,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创业教育培训。通过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退役军人创业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等)

四、运用好两大平台

(九)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云平台,整合集聚更多优质创业资源,并通过电子创业券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以“线上资源聚集、线下活动对接”为宗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提供与之相适应服务内容,实现对创业过程的精准扶持,打造集政策咨询、能力测评、线上微课、项目推介、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研学交流于一体的创业服务生态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等)

(十)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打造蚌埠创业赛事品牌。市人社部门每年牵头举办一届全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大赛或“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等,重点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参赛。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参加“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市科技局牵头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蚌埠地方赛,市经信委组织参加“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和全省工业设计大赛,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参加“互联网+”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农林委牵头办好全市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团市委牵头办好蚌埠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通过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每年遴选50个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回国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办的优质企业开展跟踪扶持和深度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委、市工商质监局、团市委等)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单位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协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等)

(十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安排各类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等)

(十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创业江淮”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讲好创业创新故事,树立一批成功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唱响“为创业者加油、为创新者鼓劲、为成功者喝彩”的主旋律,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等)

(十四)跟踪督导服务。落实2+N”招聘日工作制度,全市联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每月逢8就业招聘”“周六人才对接招聘”两大主题招聘活动,统筹开展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招聘活动,为创业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采取实地督导、第三方评估、信息通报等方式,跟踪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等)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1865653613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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