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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科〔2019〕78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资金和人员保障。

2.申报单位和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学风,信用记录良好,自觉遵守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

3.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于项目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情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与有关研究机构、决策部门联合申报项目。

二、申报范围

参照《2021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课题要求

1.研究内容:紧贴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题目原则上与指南相同,不得调整;须紧密结合合肥工作实际,数据真实、准确,论证充分,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

2.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对在前期软科学课题研究过程中,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课题相关工作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年度申报课题负责人或成员。

3.凡已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者,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与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原则上不予立项资助。

4.项目研究应以2021年度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材料

1.《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封面需盖申报单位印章);

2.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统一按A4纸尺寸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2021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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