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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11-23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53号)转发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和“回头看”评价,填写《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3),并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4日下班前报送市科技局归口业务处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和扫描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1071851634@qq.com),并做好迎接省厅抽取部分项目实地调查核查的相关准备。请局有关业务处室做好督促工作。 合肥市科技局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