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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通知时间:2022-06-10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皖科资〔2021〕21号)和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自即日起,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内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按《合肥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已开展培训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比照新设立培训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办理审批登记手续。2023年1月1日以后未办理审批登记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章程范本见附件2)。 三、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应按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2022年3月24日印发)等规定执行。 附件3:合肥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xls 合肥市科技局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