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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2-09-20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高〔2018〕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2〕353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从事《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网上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填报。 3.材料报送。企业申报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两面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数据光盘,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合肥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务中心大楼B座615室)。同时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发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邮箱。 4.市级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联合审核,形成意见,正式行文推荐至省科技厅。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市科技局受理各企业报送的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二)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4:2021年企业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doc 202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