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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资格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2-10-12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科智〔2022〕6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资格推荐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皖科智〔2019〕2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皖科智〔2019〕2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科智〔2022〕6号)申报自然科研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22年度全省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有自然科研系列或其他系列职称的,今年需要按照转评方式申报。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注意: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 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可根据研究领域自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三)关于面试答辩。申报晋升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资格和直接(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由省科技厅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业绩情况。其中,破格申报职称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省科技厅初审后,统一提交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方能参加面试答辩。

(四)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关于职称认定。除硕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初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其他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初级职称。认定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且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关于论文著作要求。论文、论著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以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检测服务平台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论著的复制比不得超过30%。

(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省自然科研系列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根据申报对象人事和档案隶属关系由具有委托权限的单位开具。其中,中央驻皖单位委托评审,需经省人社厅同意。)委托评审函中需要写明申报人身份(事业在编、聘用及其他)、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指实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申报职称级别和类别、材料初审情况。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A3纸打印)一式30份。如果是转评的,单位需要出具转评理由证明,并明确时间节点。

4、《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pdf盖章版1份。仅限直接(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1份。

6、《业务自传》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20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7、《2022年度申报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5,A3纸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pdf盖章版1份。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9、任现职后所承担的项目任务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等业绩材料(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材料证明本人所承担部分和发挥的作用)。论文、论著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以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检测服务平台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论著的复制比不得超过30%。

10、近期免冠1寸、2寸照片各1张。

11、《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附件6)(如属于认定职称,请提供)。

12、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附件7)。

13、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四、受理材料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须填写《2022年度申报省自然科研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fkjjcgc@163.com);申报资料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受理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2-14日,市科技局成果处(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0614室)。

(二)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委托评审函,市人社局受理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7日,市人社局专技处(政务环路88号1308室)。

(三)取得市人社局委托评审函后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并缴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省科技厅集中受理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7-21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一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

(四)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6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面试答辩费每人100元。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三)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加大宣传力度。我省自然科研系列职称自2019年起实行分类评价,不同类别人员评价标准条件不同,近些年仍有部分单位和人才对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因此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围绕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申报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xls

附件6: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7:申报材料清单.doc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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