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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安徽省皮肤与免疫疾病(皮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8家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时间:2023-01-17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和绩效评估细则(试行)》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组织专家已完成第二批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工作。依据验收意见,同意对建设期满的“安徽省皮肤与免疫疾病(皮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8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予以验收通过。 请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条件保障,支持开展临床疾病诊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协同网络建设,切实将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之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